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3-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绥德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被执行人米满卫名下房屋一套。

二、被执行人米满卫负责保管被查封的财产。在查封期间,被执行人米满卫可以使用被查封财产;但因被执行人米满卫的过错造成被查封财产损失的,应由自己承担责任。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米满卫不得转移变卖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害执行的其他行为;

三、查封期为三年。

需要继续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本院提出继续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01-21
发布日期 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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