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贵港贝丰科技有限公司 广西龙军投资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被告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作出的贵市税复决字〔2019〕4号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书; 二、驳回原告贵港贝丰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在本案生效后退还原告贵港贝丰科技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六份,上诉于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28 |
| 发布日期 | 2020-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