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贵港贝丰科技有限公司
广西龙军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被告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作出的贵市税复决字〔2019〕4号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书;

二、驳回原告贵港贝丰科技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在本案生效后退还原告贵港贝丰科技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六份,上诉于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0-28
发布日期 2020-03-1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