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西平县惠农商贸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西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南省西平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豫1721民初350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西平县惠农商贸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巩展,该公司经理。

第三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与被告西平县惠农商贸有限公司、第三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2020年2月10日向本院提起诉讼。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常安甫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日

书记员汪文杰

裁判日期 2020-02-20
发布日期 2020-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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