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行政管理:其他(城建)一审行政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温州兄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温州宏平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温州华宇机械铸造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城乡建设行政管理 |
法院 |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被告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8年11月21日对原告温州华宇机械铸造集团有限公司作出的LX20180070004361号《告知书》。 二、被告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本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对原告要求查处宏平估价公司的申请重新作出处理。 本案受理费50元,由被告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此页无正文) |
裁判日期 | 2019-06-10 |
发布日期 | 2019-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