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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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宁0104执2561号 惠军: 申请执行人惠军与被执行人银川市兴庆区安知鸿小饭桌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宁0104民初14594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本案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银川市兴庆区安知鸿小饭桌已按照申请执行人的执行请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惠军放弃其他执行请求并向本院申请结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惠军与被执行人银川市兴庆区安知鸿小饭桌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作出的(2020)宁0104民初14594号民事调解书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