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3-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崔伟,张秋苹,张志星存款7323.27元(含执行费50元)或查封、扣押等值的其他财产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2-10
发布日期 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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