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退赔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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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责令退赔 |
法院 | 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吉0521执285号 申请执行人:***,女,****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责令退赔一案中,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99.05元退赔款。现已全部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七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