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3-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罚金
法院 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吉2403执504号

关景波:

关于关景波罚金执行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关景波于2017年12月14日将5000元罚金款交付至本院账户。本院已将此款上缴国库。至此,关景波已将(2017)吉2403刑初425号刑事判决确定的内容已全部履行完毕,该案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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