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一伍一拾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赛金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上海一伍一拾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赛金商贸发展有限公司货款418,835.89元;

二、被告***、被告***、被告***对被告上海一伍一拾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在减资金额990万元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三、如被告***、被告***、被告***等被告上海一伍一拾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东在其他案件中已实际履行应承担的补充赔偿责任的部分,不再承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582.50元,由被告上海一伍一拾贸易发展有限公司、被告***、被告***、被告***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18
发布日期 202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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