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上海悠游堂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船场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上海悠游堂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上海船场建筑装饰有限公司15万元; 二、上海悠游堂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上海船场建筑装饰有限公司逾期付款违约金(以15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自2018年4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14元,由上海船场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负担286元,上海悠游堂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负担4,72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27 |
| 发布日期 | 2020-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