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作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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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定作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给付*** 定作价款35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72元、保全费370元,合计1042元(***已预交),由***负担,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直接给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根据上诉请求,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标准预交第二审案件受理费,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15 |
发布日期 | 2021-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