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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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偿还货款5300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计算方式:从2020年9月22日起按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清时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698元,由原告***负担256元,被告***、***负担444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1-25 |
发布日期 | 2021-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