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宏泰(福建)鞋业有限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中心支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善盟中心支公司 莆田飞达鞋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宏泰(福建)鞋业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福州××支行开立的1181××××8537银行账户内的存款,冻结金额以820000元为限,冻结期间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4620元,由莆田飞达鞋材有限公司承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8-11 |
| 发布日期 | 2021-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