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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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德钦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与原告***签订的《土地租赁及房屋使用协议》继续履行;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租金60000.00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3900.00元,由原告***负担2600.00元,被告***负担1300.00元。 若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迪庆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本判决生效后,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自觉履行本判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本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为两年。 |
裁判日期 | 2020-11-20 |
发布日期 | 2021-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