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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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黑龙江省木兰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申请人***所有的坐落于木兰县木兰镇民主街六委三十六组1026栋1层1号、建筑面积180平方米{黑(2021)木兰县不动产权第0000233号}的房屋,查封期限为三年。查封期间被申请人不得有擅自买卖、转让、抵押或赠予等处置行为,由被申请人***自行管理和使用(如该房屋已被查封,本次查封轮候); 二、需要续行查封的,申请人***于查封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 案件申请费62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2-02 |
发布日期 | 2021-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