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罚金 |
法院 | 泾川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甘肃省泾川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甘0821执761号 岑波: 被执行人岑波罚金一案,甘肃省泾川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甘0821刑初85号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申请人于2020年10月19日立案执行,现将执行结果通知如下: 在执行过程中,经调查,被执行人岑波有银行存款,我院对其依法进行扣划10000元。本案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