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4-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湘08执97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龚敏: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龚敏合同纠纷一案,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据长沙仲裁委员会[2019]长仲裁字第1254号裁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1、由龚敏偿还信用卡本金19984.82元、费用999.24元及利息3606.38元(计息至2019年3月30日,之后利息按日万分之五计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由龚敏负担律师费1000元;3、由龚敏负担仲裁费1519元。本案在执行过程中,龚敏已全部履行完毕(含执行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4-0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