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青海茂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 爱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青海力援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反诉原告)爱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反诉被告)青海力援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汽车救援服务费人民币289780元; 二、驳回原告(反诉被告)青海力援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要求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 三、驳回被告(反诉原告)爱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要求原告(反诉被告)青海力援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支付“×××”车辆的使用费48000元,并以48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19日至实际支付之日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车辆使用费利息的反诉请求。 上述具有给付金钱内容的义务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诉讼费5674元,反诉费500元,诉前保全费1978元均由被告(反诉原告)爱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0-14 |
| 发布日期 | 2021-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