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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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2020)皖1302民初7907号民事判决; 二、上诉人张倩与被上诉人***于本判决生效后偿还上诉人***借款本金292000元及利息(2015年3月31日至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为383104元;2020年8月20日之后的利息以292000元为基数按照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即15.4%计算至款项偿清之日止);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6425元,由***负担1273元,***、张倩负担5152元;二审案件受理12580元,由张倩、***负担8592元,由***负担3988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2-25 |
发布日期 | 2021-0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