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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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应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向原告重庆美的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归还借款本金10000元及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以借款本金10000元为基数,从2019年12月7日起按日万分之五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46.63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2-16
发布日期 20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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