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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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变更河南省伊川县人民法院(2021)豫0329民初84号判决为:***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借款本金60000元,并自2021年1月6日起按照起诉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向***支付利息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逾期履行上述金钱给付义务,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099元,由***负担1599元,***负担599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675元,由***负担1200元,***负担47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3-30 |
发布日期 | 2021-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