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变更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2020)豫1381民初6973号民事判决内容为:***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偿还***借款361000元及利息(利息以270000元为本金,按照月息1分自2020年10月14日起计付至实际履行之日止)。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时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和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35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120元,合计7478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3-11
发布日期 20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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