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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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盛世乐居(武汉)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智装未来(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盛世乐居(武汉)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返还***43830元;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96元,由盛世乐居(武汉)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公告费(凭票据),由盛世乐居(武汉)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29 |
| 发布日期 | 2020-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