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管理(规划)行政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04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北京市顺义区分公司
北京京邮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朝东鑫旺商贸有限公司
类型 行政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城市规划管理(规划)
法院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确认被告北京市顺义区赵全营镇人民政府于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八日强制拆除位于北京市顺义区赵全营镇前桑园村邮局副食基地内由原告北京顺全园农业有限公司所建建筑物的行为违法。

案件受理费五十元,由被告北京市顺义区赵全营镇人民政府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28
发布日期 2021-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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