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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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 法院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500元,由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负担1450元(已交纳),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负担2050元(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1-03-25 |
| 发布日期 | 2021-04-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