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05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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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法院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500元,由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负担1450元(已交纳),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负担2050元(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3-25
发布日期 2021-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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