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北京大陆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福建盼盼食品有限公司 北京市天赋中储仓储中心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保险金725637.5元;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797元,由原告***负担400元(已交纳),由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负担5397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果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30 |
发布日期 | 2021-04-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