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行政管理审查裁定书

发布于:2021-04-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行政管理
法院 东源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东源县自然资源局作出的东自然资(地)决字﹝2020﹞6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下列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下屯村委会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占地面积为1907平方米的广场建筑及其他设施;2.责令下屯村委会将非法占用的4024平方米土地退还给原村民小组集体。该两项行政处罚决定由申请执行人东源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1-03-01
发布日期 202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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