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广饶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饶支行
山东亨润德石化有限公司
广饶县源鸿化工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饶20122611、广饶20130047的房产、位于广饶县惠泽苑小区1#楼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饶20130041的地下车库-1-34号车库,查封被申请人山东亨润德石化有限公司名下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国用(2014)第005号、广集用(2007)第068号的土地使用权。查封期限为3年,自2020年03月04日起至2023年03月03日止。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3-04
发布日期 202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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