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4-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原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原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豫0725执420号

王五喜(申请执行人)、娄锋波(被执行人):

王五喜与娄锋波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892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9195元,其中,本金8920元,镇政府25元,迟延履行金200元,执行费50元本院已于2021年3月15日将该款转付给王五喜(申请执行人)。至此,王五喜(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豫07民终5679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靳嵩峰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书记员  卢秋爽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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