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梁园支行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信用卡纠纷
法院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梁园支行信用卡透支本金4638.43元、利息1087.71元、违约金231.92元,合计5958.06元(自2020年8月19日起至透支本金还清之日止的利息等按合同约定计算),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

二、驳回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梁园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1-27
发布日期 202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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