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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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武义康强杯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武义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2021)浙0723执154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今后若发现被执行人武义康强杯业有限公司有违反和解协议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七条的规定请求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
裁判日期 | 2021-03-16 |
发布日期 | 2021-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