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南安市港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市支行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纠纷 |
| 法院 | 南安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协助南安市港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址在南安市的不动产权证和抵押登记手续。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计50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9-29 |
| 发布日期 | 2020-0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