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于2018年11月24日签订的《租房协议》。

二、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将沾益区的铁皮房腾退给原告***。

三、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按每天137元的标准向原告***支付房屋使用费,自2020年12月10日起计算至房屋实际腾退之日止。

四、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水电费753.20元。

五、驳回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51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2-26
发布日期 202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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