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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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于2018年11月24日签订的《租房协议》。 二、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将沾益区的铁皮房腾退给原告***。 三、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按每天137元的标准向原告***支付房屋使用费,自2020年12月10日起计算至房屋实际腾退之日止。 四、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水电费753.20元。 五、驳回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51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2-26 |
发布日期 | 2021-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