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民事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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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法院 | 利辛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皖1623执962号 李雷(申请执行人)、姜超(被执行人): 李雷与姜超司法确认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96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9600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李雷(申请执行人)。至此,李雷(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皖1623执962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李 磊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秦斯楠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4-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