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4-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桂0503执562号

黎礼发、纪伟、北海市安宇交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黎礼发、纪伟与被执行人北海市安宇交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已向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将涉案车辆过户至申请人名下。本院认为,被执行人北海市安宇交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基于(2020)桂0503民初769号民事判决书、(2021)桂05民终533号民事判决书、(2021)桂05民终53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中所确定的车辆过户内容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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