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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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桂0503执562号 黎礼发、纪伟、北海市安宇交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黎礼发、纪伟与被执行人北海市安宇交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已向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将涉案车辆过户至申请人名下。本院认为,被执行人北海市安宇交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基于(2020)桂0503民初769号民事判决书、(2021)桂05民终533号民事判决书、(2021)桂05民终53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中所确定的车辆过户内容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