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树支公司 榆树市运泰出租车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树支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原告***因交通事故所产生的各项损失120000.00元(含精神抚慰金5000.00元); 二、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树支公司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原告***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剩余各项损失59580.28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款项于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 案件受理费2135.00元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树支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3 |
| 发布日期 | 2020-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