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丹东鹏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港市辽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辽宁鲲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辽宁科利亚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1.查封被申请人辽宁鲲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东港市新兴区鲲鹏街9号不动产办公楼(面积4147.028平方米,权证号:东房权证新兴区字第××号);

2.查封被申请人辽宁鲲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东港市新兴区鲲鹏街9号不动产守卫室(面积29.80平方米,权证号:东房权证新兴区字第××号);

3.查封被申请人辽宁鲲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东港市新兴区鲲鹏街9号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9994.98平方米,权证号:东港国用2010第10175号);

4.查封被申请人辽宁鲲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东港市新兴区锦绣街辽宁科利亚农业机械有限公司188-1-2幢厂房(面积4451.08平方米,权证号:东房权证新兴区字第××号);

5.查封被申请人辽宁鲲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东港市新兴区锦绣街厂房(面积892.44平方米,权证号:东房权证新兴区字第××号);

6.查封被申请人辽宁鲲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东港市新兴区锦绣街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21000平方米,权证号:东港国用2010第038312号);

7.查封被申请人辽宁鲲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东港市新兴区锦绣街辽宁科亚农业机械有限公司188-1-3幢办公用房(面积1573.2平方米,权证号:东房权证新兴区字第××号);

二、1.查封被申请人东港市辽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东港市新兴区钻石广场东港南路1-2号楼之间107、207、302、402室房屋商业用房(面积1372.94平方米,权证号:东房权证新兴区字第××号);

2.查封被申请人东港市辽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东港市新兴区钻石广场东港南路954宅2栋107+207+302+402室所属土地使用权(面积346.11平方米,权证号:东港国用2015第18113号);

三、1.查封被申请人丹东鹏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新兴区甲午大街南城佳园2号楼101-213室房屋(面积111.454平方米,权证号:20140605265);

2.查封被申请人丹东鹏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新兴区甲午大街南城佳园2号楼102-214室房屋(面积111.454平方米,权证号20140605267);

3.查封被申请人丹东鹏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新兴区甲午大街南城佳园2号楼103-215室房屋(面积111.454平方米,权证号20140605269);

4.查封被申请人丹东鹏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新兴区甲午大街南城佳园2号楼104-216室房屋(面积174.339平方米,权证号20140605271);

5.查封被申请人丹东鹏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新兴区甲午大街南城佳园2号楼105-217室房屋(面积240.854平方米,权证号20140605273);

6.查封被申请人丹东鹏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新兴区甲午大街南城佳园3号楼144室房屋(面积95.713平方米,权证号:20140605275);

7.查封被申请人丹东鹏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新兴区甲午大街南城佳园3号楼145室房屋(面积100.975平方米,权证号20140605277);

8.查封被申请人丹东鹏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新兴区甲午大街南城佳园3号楼146-211室房屋(面积264.196平方米,权证号20140605279);

9.查封被申请人丹东鹏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新兴区甲午大街南城佳园3号楼147-212室房屋(面积112.578平方米,权证号20140605281);

10.查封被申请人丹东鹏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新兴区甲午大街南城佳园4号楼101-211室房屋(面积109.197平方米,权证号20140605285);

11.查封被申请人丹东鹏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新兴区甲午大街南城佳园4号楼102-212室房屋(面积109.197平方米,权证号20140605289);

12.查封被申请人丹东鹏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新兴区甲午大街南城佳园4号楼103-213室房屋(面积109.197平方米,权证号20140605287);

13.查封被申请人丹东鹏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新兴区甲午大街南城佳园4号楼104-214室房屋(面积214.458平方米,权证号20140605291);

14.查封被申请人丹东鹏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新兴区甲午大街南城佳园4号楼105室房屋(面积48.993平方米,权证号20140605283);

15.查封被申请人丹东鹏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新兴区甲午大街南城佳园5号楼101-211室房屋(面积109.527平方米,权证号20140605244);

16.查封被申请人丹东鹏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新兴区甲午大街南城佳园5号楼102-212室房屋(面积109.527平方米,权证号20140605242);

17.查封被申请人丹东鹏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新兴区甲午大街南城佳园5号楼103-213室房屋(面积109.524平方米,权证号20140605240);

18.查封被申请人丹东鹏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新兴区甲午大街南城佳园5号楼104-214室房屋(面积169.701平方米,权证号20140605239);

19.查封被申请人丹东鹏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新兴区甲午大街南城佳园5号楼105-215室房屋(面积107.076平方米,权证号20140605238);

20.查封被申请人丹东鹏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新兴区甲午大街南城佳园5号楼106-216室房屋(面积124.844平方米,权证号20140605236);

21.查封被申请人丹东鹏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新兴区甲午大街南城佳园5号楼107-217室房屋(面积126.951平方米,权证号20140605235);

22.查封被申请人丹东鹏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查封被申请人丹东鹏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新兴区甲午大街南城佳园6号楼101-213室房屋(面积151.518平方米,权证号20140605252);

23.查封被申请人丹东鹏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新兴区甲午大街南城佳园6号楼102-214室房屋(面积176.282平方米,权证号20140605250);

24.查封被申请人丹东鹏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新兴区甲午大街南城佳园6号楼103-215室房屋(面积205.583平方米,权证号20140605248);

25.查封被申请人丹东鹏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新兴区甲午大街南城佳园6号楼104-216室房屋(面积150.012平方米,权证号20140605246);

26.查封被申请人丹东鹏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新兴区甲午大街南城佳园7号楼101-201室房屋(面积263.794平方米,权证号20140605254);

27.查封被申请人丹东鹏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新兴区甲午大街南城佳园7号楼102-202室房屋(面积158.727平方米,权证号20140605255);

28.查封被申请人丹东鹏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新兴区甲午大街南城佳园7号楼103-203室房屋(面积139.921平方米,权证号20140605257);

29.查封被申请人丹东鹏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新兴区甲午大街南城佳园7号楼104-204室房屋(面积158.135平方米,权证号20140605259);

30.查封被申请人丹东鹏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新兴区甲午大街南城佳园7号楼105-205室房屋(面积140.941平方米,权证号20140605261);

31.查封被申请人丹东鹏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新兴区甲午大街南城佳园7号楼106-206室房屋(面积158.135平方米,权证号20140605263);

32.查封被申请人丹东鹏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新兴区甲午大街南城佳园7号楼107-207室房屋(面积140.386平方米,权证号20140605266);

33.查封被申请人丹东鹏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新兴区甲午大街南城佳园7号楼108-208室房屋(面积246.23平方米,权证号20140605268);

34.查封被申请人丹东鹏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新兴区甲午大街南城佳园8号楼101-201室房屋(面积150.474平方米,权证号20140605270);

35.查封被申请人丹东鹏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新兴区甲午大街南城佳园8号楼102-202室房屋(面积167.997平方米,权证号20140605272);

36.查封被申请人丹东鹏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新兴区甲午大街南城佳园8号楼103-203室房屋(面积201.483平方米,权证号20140605274);

37.查封被申请人丹东鹏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新兴区甲午大街南城佳园8号楼104-204室房屋(面积218.952平方米,权证号20140605276);

38.查封被申请人丹东鹏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新兴区甲午大街南城佳园8号楼105-205室房屋(面积151.806平方米,权证号20140605278);

39.查封被申请人丹东鹏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新兴区甲午大街南城佳园9号楼101+201室房屋(面积125.605平方米,权证号20140605280;

40.查封被申请人丹东鹏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新兴区甲午大街南城佳园9号楼102+202室房屋(面积135.538平方米,权证号20140605282);

41.查封被申请人丹东鹏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新兴区甲午大街南城佳园9号楼103+203室房屋(面积288.869平方米,权证号20140605284);

42.查封被申请人丹东鹏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新兴区甲午大街南城佳园9号楼104+204室房屋(面积181.031平方米,权证号20140605286);

43.查封被申请人丹东鹏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新兴区甲午大街南城佳园9号楼105+205室房屋(面积132.102平方米,权证号20140605288);

44.查封被申请人丹东鹏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兴区甲午大街南城佳园9号楼106+206室房屋(面积133.372平方米,权证号20140605290)。

四、查封以上第一、二、三项财产中权属价值为79808055.55元的部分,查封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1-19
发布日期 2020-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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