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4-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吉0221执538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吉0221民初1679号民事判决书,要求被执行人给付申请执行人欠款304950.00元。

本院认为,(2019)吉0221民初1679号民事判决书中304950.00元的468.46元,已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本次申请执行的权利已全部得到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1)款第一项、第十五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2019)吉0221民初1679号民事判决书中304950.00元的468.46元已执行完毕,本次申请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4-0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