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成都建工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五金建材经营部
成都建工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2019)川0106民初1369号民事判决;

二、成都建工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大邑县宏林五金建材经营部支付货款1007918.74元及违约金10079.19元;

三、驳回大邑县宏林五金建材经营部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诉讼费7490元,保全费5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4980元,由被上诉人成都建工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2-14
发布日期 202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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