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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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简阳市虹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省都江堰龙泉山灌区管理处建筑工程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 |
法院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法院(2019)川0180民初1692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简阳市虹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5224元予以退回。 |
裁判日期 | 2020-02-07 |
发布日期 | 2020-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