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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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泉州君合酒业有限公司 烟台裕诚葡萄酒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闽05执83号 泉州君合酒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烟台裕诚葡萄酒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泉州君合酒业有限公司与烟台裕诚葡萄酒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5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5000.00元,其中,本金15000元,利息0元,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利息)0元。本院已于2020年6月17日将该款转付给泉州君合酒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至此,泉州君合酒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闽民终960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七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