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武汉第二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原告***与被告***、***于2017年2月25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解除;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返还购房款202900元; 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30000元;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之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197元,由原告***负担2130元,被告***、***负担206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9-03 |
| 发布日期 | 2021-04-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