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市分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代偿款4533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173元,保全费2820元,合计10993元,由原告负担3033元,由被告***、***负担796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28
发布日期 202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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