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保护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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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西灵湖律师事务所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物权保护纠纷 |
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广西壮族自治区资源县人民法院(2020)桂03249民初204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上诉人***撤回起诉。 因当事人庭外自行达成和解协议,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4713元(上诉人***预交),由一审法院退回上诉人***;二审案件受理费4713元(上诉人***预交),由本院退回上诉人***。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裁判日期 | 2020-12-31 |
发布日期 | 2021-0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