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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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黄龙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2004年元月9日原告中共黄龙县委党校与被告***签订的《有偿使用窑洞合同》; 二、被告***、***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30日内返还原告中共黄龙县委党校老校区由南向北第四套窑洞(两孔)。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22 |
发布日期 | 2021-0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