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黄龙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2004年元月9日原告中共黄龙县委党校与被告***签订的《有偿使用窑洞合同》;

二、被告***、***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30日内返还原告中共黄龙县委党校老校区由南向北第四套窑洞(两孔)。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22
发布日期 20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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