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城市支行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项城市某某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原告***逾期交房违约金150637元(自2016年7月1日始至2019年7月1日止),并自2019年7月1日始至交房之日止,按已付购房款458564元日万分之三支付原告违约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履行完毕。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56元,由被告项城市某某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14
发布日期 2021-04-0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