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4-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法院 张北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扣押***驾驶***所有的晋B×××××(晋B×××××)号半挂车于张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停车场院内,期限为二年;

二、查封***所有的位于张北县,期限为二年。

案件申请费52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十五日内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本院将解除保全措施。

裁判日期 2019-05-09
发布日期 2021-04-0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