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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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归还借款本金50000元; 二、被告***在被告***未履行上述债务的情况下,对上述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6-15 |
发布日期 | 2021-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