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4-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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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洞口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由被告***向原告***返还收取的办理银行贷款续贷一事的费用440000元;

二、由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86582元(自2019年9月30日计算至2021年1月5日按年利率15.4%计算,此后利息顺延照计);

三、由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35000元;

四、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第一、二、三项款项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案件受理费477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3-10
发布日期 202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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