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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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2019)吉0203民初1265号民事判决;

二、吉林吉化华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偿还***投资款902,713.20元;

三、***、***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8,466元,由***负担2,052元,由吉林吉化华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连带负担6,414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6,932元,由吉林吉化华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2,827元,由***负担4,10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2-12
发布日期 2020-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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